我无言以对。
我仿佛觉得,我现在回家过夫妻生活简直是在拿钱买一样,这跟嫖娼又有什么区别呢?我成了嫖客,她成了妓女。
渐渐地我发觉,每次回来给她的钱多一些,晚上她就不会拒绝我。但是,任我在她身上施摆,她也如同哑巴、如同僵尸一般,一点趣味也没有。她的身子在床上,灵魂在天上。我想,娼妓虽然做假,起码她是个活物,多少有点情调。
有时候我钱给少了,她就背抵背,挨都不让我挨,忍不住厚起脸皮去挑逗她,她发气连天吼我:“莫整,烦得很!”
我有自尊,使劲把被子一掀,抱床毛毯睡沙发。我想不通,找个老婆干什么?既不能为我传宗接代,又不能照顾我起居,又没什么话说,唯一的用处只剩下性。我起码的性需求她都不让我满足,要她干啥?我只有给钱的责任,她就没有义务?我的付出好比肉包子打狗——有去无回。这是不平等交易,天下最不道德的交易。我还不是雷锋,还没修炼到对女人如春天般的温暖,对自己像严冬一样无情的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