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开办章程》的规定:湖北幼稚园因家庭教育不完善而设,以“专辅小儿自然智能、开导事理、涵养德性,以备小学堂之基础”为宗旨。招收“儿童未及学龄之年”即3至6岁的学前儿童。办园的任务有三:“一、保全身体之健旺,体育发达基此;二、培养天赋之美材,智育发达基此;三、习惯善良之言行,德育发达基此”,也就是培养幼儿在德、智、体三方面均衡发展,为入小学打下良好的基础。幼稚园开设“行仪、训话、幼稚园语、日语、手技、唱歌、游嬉”等保育课程,每日保育时间为3小时,一周以18小时为准。幼稚园内有开诱室、训话室、游戏室、图书玩具室、游嬉场、保姆助教休息室、看管小儿仆妇室、游戏亭、会计办公室、宾客室等设施。《开办章程》还规定:园内的一切服装、图书、保育物品,皆为官备,但不备餐饭。湖北籍幼儿入学可以免收学费,外省的幼儿每月收学费洋四元。[4]
湖北幼稚园的上述规定,以及聘请受过高等专科训练的日本女子担任教师的做法,清楚地表明该园采用了日本幼稚园的模式。湖北幼稚园的办学宗旨和课程设置注意到儿童各方面协调发展,考虑到学前教育阶段与初等教育阶段的衔接,这符合了幼儿身心发展的客观需求,是比较合理和进步的。因而,湖北幼稚园是清末一所办学规范、质量较高的学前教育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