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指控被告性骚扰,为什么你要一直忍受他的行为?在你明明有自保的能力也没有反抗?是不是可以说明——这是默认的!
这就是秦聿想让原告承认的事实。
一旦承认,认定被告性骚扰的基础将被动摇。
原告律师马上道:“不论如何,4月17日被告对我当事人心存不轨,意图猥亵的事实也无法否认,你方也有举证职责,这不足以证明被告没有猥亵我当事人。”
他知道过去的事已经立不住脚,只能抓住证据确凿的这次。
然而秦聿还没说完,慢条斯理从文件袋里拿出一份文件,“在原告入职的6个月时间里,她是同批实习生第一个转正的,经办手续是我当事人……”
原告脸色一白。
原告律师一听秦聿的话就知道要糟糕,再看原告的反应,心里顿时透心凉。
“转正后第一个月的业绩就是部门内最好的,她一个小新人要什么没什么,是怎么胜过老职员的?因为我当事人给她介绍了人脉!原告入职的第三个月就获得了第一次提拔,力压数名资历更深的职员成为组长,而这背后,是我当事人跟人事部门打了招呼……”秦聿一份一份地把相关证明数出来,随着他每按下一份证明,原告的脸色就苍白一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