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摇头。
“话虽这样说,但如果那辆汽车恰巧是深色车漆,又关闭了车灯,在漆黑的深夜,掩人耳目也并非不可能的事情吧?”
“那引擎的噪声怎么解释?只要是汽车,就一定会发出声音吧?”
“内燃机引擎自然是的,但若换成电动车或混合动力汽车就另当别论了。在低速行驶和倒车时,只靠电力驱动马达运转,除了微乎其微的电机声,不会有任何噪声。如果凶手恰好有这样一辆汽车,瞒过店员的耳朵不足为奇。”
“可这也太巧了!”
“不,大智警长。你觉得巧,只因为你不是罪犯本人。罪犯的手法得以成功,并非由于恰巧拥有适当的条件,而是正因为这些条件的存在,罪犯才会选择相应的犯罪手法。”
我轻轻叹息一声,继续说:“不得不承认,这套缜密的计谋,确实耍得我们团团转。但所谓百密必有一疏,尽管罪犯的计划近乎完美,在施行中,还是发生了一点小小的纰漏。正是这个纰漏,令他全盘皆输,一败涂地。”
忽然发觉,自己居然咬牙切齿起来。
“罪犯在小巷里倒车的时候,车尾撞到了后方的废品回收箱,可能凶手并没有留意到,也可能留意到但没有时间处理。总之,废品回收箱上确实留下了碰撞的痕迹。痕迹是新的,上面残留着深色的漆渍——应当是汽车的车漆。这点可以请鉴证科查证。”